2008年5月12日下午发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是由一次强烈地震、多次余震和大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形成的巨大灾难,造成的破坏令人触目惊心。一般而言,4.5级及其以下的地震没有破坏性,6级以上为强烈地震,而8级及其以上的地震则被称为特大地震。据地震史研究专家推定,中国从古至今发生的八级及其以上的特大地震共有15次(含这次汶川地震),其中发生在清朝的即有8次,每次地震的基本情况如下(本文的相关依据为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与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联合主编、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三卷本《中国历史地震图集》)。
一、顺治十一年六月初八(1654年7月21日)的秦州地震(方位:34.3°N,105.7°E。震级:8。震中烈度:Ⅺ。)
清初的秦州属于陕西(当时陕、甘尚未分家),在今甘肃天水市,地震发生在州城之南。秦州城垣、宫舍崩塌殆尽,倒塌房屋3672间,震塌窑寨不可胜记;木门里山崩,土陷数百尺,压埋村落近十里,被土覆盖者千家;罗家堡七十峪两山合成一处,壅河成潭(即堰塞湖);吕家坡苑珠寺倒塌;伏羌山山崩地裂,压塌庐舍。省内礼县、西和、秦安、宁远、通渭、静宁、成县、阶州、安定、环县、文县、临洮府、兰州、宝鸡、宁羌、郿县等四十余府州县遭到破坏,波及山西、四川、河南甚至直隶九十多个府州县,共计压死三万一千余人(《清世祖实录》卷84)。余震持续了一年多。
二、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1668年7月25日)的山东郯城—莒州地震(方位:35.0°N,118.6°E。震级:8.5。震中烈度:Ⅻ。)
震中位于郯城、临沂、临沭三县交界处,极震区北至莒州(今莒县)、南至新沂,其中郯城、临沭两县部分地区烈度达XII度(最大值)。震时声若轰雷,大地翻覆,地侧树偃,城廓、公廨、官民庐舍、庙宇等一时尽毁,山崩为堑,地漩为渊,沙涌井湮。遭受地震破坏的地区约19万平方公里,其中破坏惨重的有郯城、临沂和莒州等地。郯城城楼垛口、村落寺观俱倒塌如平地,地裂泉涌,上喷高达二三丈,地裂或缝宽不可越或缝深不敢视,李家庄一镇数千家并陷,全县倒塌房屋数十万间(康熙《郯城县志》卷9)。莒州百里无存屋,城内四乡遍地裂缝,城东北井喷沙水高三四尺,马耆山山崩四散,五庐崮山劈裂,阎家崮、旋风朵(山)各裂一半。沂州城郭、公廨尽毁,人无完宇,山崩地裂,平地水深丈余,井内涌水高数尺。震中周围50多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50多个州县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共压毙5万多人(其中莒州死亡2万有余,临沂死亡1.2万以上,郯城死亡8700余人等),波及江苏、安徽、河南、直隶、浙江、江西、盛京、山西、陕西、湖广、福建十余省410多个府州县及朝鲜平安道、平壤、铁山等,有感半径达800多公里、总面积约100万平方公里。包括州志、县志、方志、诗文、碑刻等500多种史料记载了这次地震。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卷二〈地震〉一文中对这次地震作了生动形象的描述,如“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等。
这次地震的余震也非常厉害(曾多次发生6.5-7.1级余震),并且持续了长达六年的时间。主震发生后,7月26日、8月24日、9月18日、9月23日屡震,康熙九年十一月冬至前一天费县城垣被震塌,莒州震坏关帝庙、宝愿寺;康熙十年八月费县城垣又被震塌,潍县县署圮毁;康熙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1672年6月17日)的余震还波及到山东、江苏、安徽、直隶四省十六府的广阔范围。
三、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679年9月2日)的直隶三河—平谷地震(方位:40.0°N,117.0°E。震级:8。震中烈度:Ⅺ。)
这是北京附近发生的最大地震。震中位于今河北省大厂县的夏垫镇。据史料记载,地震时人不能站立,飞沙扬石,黑气障空,不见天日。受灾地区以三河、平谷为重,香河、武清、宝坻次之,蓟州、固安又次之。从通州到三河,所在城墙全部倒塌,尸体堆成山丘,幸存者寥寥无几。三河县受灾惨重,震后城墙和房屋存者无多,全城只剩下房屋50间左右,死亡2677人;地面开裂,黑水带沙涌出;柳河屯、潘各庄一带地面下沉0.7—3.3米不等。平谷县房屋、塔庙荡然一空;地裂丈余,田禾皆毁;东山出现山崩,海子庄南山形成锯齿山;县城西北大辛寨村水井变形;整个县境除被房屋压毙及因地裂陷毙者外,生者仅十之三四。当时的三河知县任塾撰写了《地震记》,比较客观、系统地记录了灾情。通州城郭村落尽成瓦砾,城楼、仓厂、儒学、文庙、官廨、民房、寺院无一幸存;州城地裂,黑水涌出丈许,小米集地裂出现温泉,压死民人一万有余,高90余米的“燃灯塔”被震毁。蓟县、宝抵、武清、固安等县破坏也极为严重,地裂深沟,黑水迸出,房屋倒塌无数,压死人畜甚多。
这次地震震中距京师仅40公里,故北京损失也相当严重,倒塌房屋12793间、损坏18028间,死亡485人。北海白塔遭破坏,翰林院房屋即巍然存者亦瓦木破裂,不可收拾。皇宫(今故宫)堪称坚实、做工精细,在这次地震中也有31处宫殿毁坏,其中康熙帝居住的乾清宫房墙倒塌,皇太后居住的慈宁宫及嫔妃居住的宫殿等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所以连皇帝也一度住进了地震棚。
此次地震,四十多个府州县遭受破坏,波及九省,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盛京、江南、甘肃、广东等省的165个州县方志都有记载。主震发生之后一个月内,发生强余震10余次,其中9月3日、9月5日、9月17日及9月29日四次强余震估计震级均在6级左右,余震延续了九个多月。
四、清乾隆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1739年1月3日)的宁夏府地震(方位:38.8°N,106.5°E。震级:8。震中烈度:>Ⅹ。)
震中位于宁夏府城(今银川市)至平罗县之间,府城和平罗、新渠、宝丰三县及洪广营、平羌堡城垣、庙宇、衙署、仓廒、兵民房屋倒塌无存,压死包括宁夏知府在内的官民男女五万余人。府城城垣四面倒塌,仅存基址,瞬息之间房屋倒塌,男妇人口奔跑不及,被压大半,因冬天取暖而酿成延续五天的火灾,损失惨重。著名的汉渠、唐徕渠等被摇塌震裂。驻防满城房室也尽皆塌坍,城垣虽未塌倒但已下陷,以致城门不能开启。平地裂成大缝,长数十丈不等,宽或数寸或一二尺不等;地中黑水带沙上涌,亦有陷入而死者。昔日繁庶之所,竟成瓦砾之场。此次地震之极震区北达距银川160余里的宝丰县,西至距银川40余里的平羌堡,向东、南亦延至近30里,甘肃、陕西、山西等省十余个府州遭受破坏,波及陕西、甘肃、山西、直隶、河南等省。当时,川陕总督查郎阿向中央汇报:“查平罗、新渠、宝丰三县,洪广一营、平羌一堡,阖城房屋亦倒塌无存;而平罗、新渠、宝丰等处平地裂缝,涌出黑水更甚,或深三五尺、七八尺不等。民人被压而死者已多,其被溺、被冻而死者亦复不少……”(乾隆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川陕总督查郎阿等为报办理宁夏震灾赈济情形事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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